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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56-4/2018-18903 分  类:
发文机关: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发文日期: 2013年02月27日 11:00
名  称: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2012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在琼中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84条,在档案馆公开政府信息687条,在图书馆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均比2011年有了大幅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全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3件,其中:网上申请17件,当面申请6件,其他形式申请10件。我县同意公开24件,在规定时间内公开答复的23件,依申请公开答复率为96%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工科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任成员。同时,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个单位都要成立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明确规定了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

针对我县部分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理解,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概念界定不清,对如何进行保密审查拿捏不准等情况,我县采取集中办班、上门培训、个别指导等多种方式,对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人次达110余人次,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三)统一格式与标识,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化。

各单位对制发的公文的公开属性进行了标识,包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都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档案馆、图书馆一并公开。各单位在公开信息前,都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属于涉密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图书馆和档案馆配备了电脑、复印机等设备,明确了收费标准,方便群众查询。档案馆还开设了受理依申请公开服务窗口。

(四)强化督查,注重实效。

成立了两个督查小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督促落后单位提高认识,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针对性地对信息公开较少、公开不及时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针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设计水平较低、栏目规划不科学、功能不齐全等问题,我县聘请海南信息岛技术有限公司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进行了改版升级。升级后,增加了在线依申请公开功能,为群众申请公开信息提供了便利;给全县10个乡镇和5个政府信息公开热点部门建立了链接网站,并分发登录账号和密码,为上述单位在网上公开信息提供了方便。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绩,但离《条例》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和实用性还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部分单位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实质的作用。

针对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2013年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三)不断充实壮大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四)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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