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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2024年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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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文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4年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11日至12日(农历三月初三至初四,星期四至星期五)放假,假期2天。
二、节日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火、保供稳价、社会治安等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三、各乡镇、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于4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备案。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突发性事件联动响应和信息快速报送机制》《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值班带班等级分类规定》做好值班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30分钟内口头汇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30日
(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联系电话:36859777、86224156;传真:3685977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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