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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和乡镇转运调配场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宗规划编制及1宗规划调整论证工作的邀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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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和乡镇转运调配场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宗规划编制及1宗规划调整论证工作的邀标公告
一、邀标单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工作概况
为有序推进我县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和重点项目的要素保障工作,我局需开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和乡镇转运调配场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琼中县民兵靶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编制工作及《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3-04-05地块规划调整论和修改有关工作,现就规划编制工作特邀有相关资质的意向单位积极参与报价。
三、工作内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和乡镇转运调配场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琼中县民兵靶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及《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3-04-05地块规划调整论和修改。项目预算费用4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报价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6.提供以下“综合实力证明”材料(非必须):
(1)社保证明,报价单位提供本单位近十二个月5人以上参加社保的缴纳票据原件;
(2)信用评估报告,报价单位提供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评估报告;
(3)服务方案,根据方案及服务承诺的可操作性、全面性、服务方式方法等情况进行评审。
(4)企业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同类型政府采购合同5份。备注:提供的每份合同须有验收报告和相应的供货发票存根。
(5)能提供7天×8小时快速响应服务,响应时间为90分钟,并提供承诺书。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花名册、承诺书。
(6)在项目未完成之前,根据项目进度及实际工作情况,如我局提出“派不少于2名业务人员驻扎在琼中,直至项目完成”的要求时,投标人应当满足该要求,并在报名时出具相应承诺书。
五、报名需要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简介、相关业绩、工作方案及报价函(单独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等,以上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需附扫描成电子版光盘一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8日(含工作日),琼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01。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86220036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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